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中水回用项目负责人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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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9-14 16:58:35
职位描述: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中水回用项目负责人招聘简章
为加快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中水回用项目投产运营,根据工作需要,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中水回用项目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中水回用项目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中水回用项目负责人:1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条件的年龄、学历要求,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以上水处理工作管理经验,熟悉行业生产经营管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对外沟通联络能力;熟悉中水回用、污水处理等相关业务知识。
4.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网上报名。
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ekou.gov.cn;
东营振河人才网http://www.dyzhrcw.com微信扫描二维码,逐项填写报名。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 14日—2024年9月26日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组织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人数达不到5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取得学历证书。
(三)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合岗位需求情况,重点考核应聘人员岗位业务适应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根据岗位适应条件组织进行体检。
(五)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与新成立的水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四、聘任管理
项目负责人试用期工资1.5万元/月。期满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采取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模式,基础工资20万元/年,绩效工资由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考核办法确定,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7071002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监督电话:0546—7071001
附件: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中水回用项目负责人招聘报名表.docx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4日